关于对各级政府基金和院级基金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日期:2006-11-09 来源:
各有关部门、课题组:
经研究决定,学院计划12月上旬对各类基金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验收和中期检查的范围:
a. 已经到结题时间的项目。
b. 尚未到结题时间,但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
c. 还没完成的各级基金项目必须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
二、验收和中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a. 政府基金的验收,由课题负责人按政府基金验收报告的要求填写。
b. 院级基金的验收,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按学院验收报告的要求填写(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由所在部门对照项目申报书的成果形式进行审核并签署项目完成情况的意见。12月10日前由系科研秘书集中交科研产业处。同时按附件(1)要求交所在部门验收项目汇总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c. 还没完成的各级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按附件(2)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由所在部门科研秘书于12月10日集中前交科研产业处。科研产业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请有关部门督促有关课题组按要求做好中期检查和验收的准备工作。
注:验收报告在校园网上科研产业处下载园地下载。

南京工程学院科研产业处

2006年11月8日




南京工程学院基金项目验收汇总表.doc

南京工程学院科研基金中期检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