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09-2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教育工委和教育厅的要求与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整体搬迁到江宁新校区的具体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责任心,以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学院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把维护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对待。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学院及本部门、单位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节前安检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三、加强学生活动区域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系部院要在节前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一次自我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特别是要针对新校区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黑车”出行,同时要明令禁止学生进入湖中游泳或戏水,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对节日期间中停止使用的有关场所和重要仪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部位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安全。要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规范卫生操作,确保饮食卫生。同时,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和管理,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严格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

  国庆期间内实行24小时值班,各部门、各单位要领导带头,切实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要求。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对影响稳定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处理,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院长办公室、分管院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报告,杜绝重要信息的迟报、瞒报和漏报,按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二ОО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