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评选优秀学生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08-11-17 来源:

  各院系、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大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科研开发能力和创业能力,推动校园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优秀人才和优秀成果的涌现,引导广大同学求实创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道路,经研究,决定在第八届大学生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第九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评选优秀学生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作品

  申报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高新技术作品与小发明、小制作)三大类。参赛作品必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参赛作品必须是2007年12月1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需申报集体作品。

  2007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结题项目的研究成果自然转为参赛作品,无需另外申报。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竞赛日程

  1.作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25日。届时请提交相关报名作品的研究方向、团队组成、指导教师等作品的简要说明。

  2.报名地点: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北302室,86118897),校科协办公室(综合楼三楼,86118341)。

  3.评审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8:30,评审地点: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综合楼二楼)。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的水平,评定优秀科技成果奖,对获奖同学均颁发奖金与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第九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作品申报表.doc (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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