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与外界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活跃学术气氛,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声誉和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浓厚学院的学术气氛。学院鼓励各教学单位和各级学术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鼓励教师和科技人员开展学术讲座,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
本学期学院将继续举办学术讲座,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有关院、系、部及学术团体认真填写好"南京工程学院学术报告(讲座)申请表",并于2007年3月23日前报科学技术处。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0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