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6﹞9号)的文件要求,经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审议,拟设置机器人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三个专业,现将专业设置审议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
2016年7 月25日
上一篇: 南京工程学院2016年转专业考试资格审核结果公布
下一篇: 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5年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关于开展庆祝第41个教师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天印湖科创学院2025级李泽湘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江苏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工作的通知
停水通知
关于图书馆湖水源热泵水下管道拆除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知
关于学校2025年Ⅰ类转专业选拔考试期间校园管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