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6﹞9号)的文件要求,经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审议,拟设置机器人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三个专业,现将专业设置审议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
2016年7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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