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开展 2026 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见附件)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工作部署,学校将于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南京工程学院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见附件),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法律法规为遵循、以问题整治为导向、以合规管控为核心,全面覆盖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领域个人信息处理全流程,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补齐防护短板,规范 App、小程序、网站、业务系统、线下台账及第三方合作场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坚决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违规共享等风险,筑牢校园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二、工作内容
按照行动方案中的治理范围、重点治理任务和实施步骤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自查和整改。
(一)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梳理本单位业务系统、信息台账、第三方合作清单。
(二)对照治理重点开展拉网式、无死角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实行问题闭环整改,分类处置各类违规隐患,完善数据管理配套制度。
(四)做好隐患回头看,补齐短板,持续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将个人信息保护深度融入校园治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全过程。
三、材料报送
按照行动方案中的实施步骤要求及将信息台账、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见附件)的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服务中心邮箱xxc@njit.edu.cn。
本次专项行动事关全校合法合规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自查治理与报送任务。
联系人:吴芾 联系电话:86118687
信息化建设与技术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