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周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8日(周日)起正常上班、上课,4月8日(周日)上4月6日(周五)的课。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18年校内认证式专业评估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办理统筹子女2025年度医疗补助的通知
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开展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测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的公告
关于暂停周二下午身份证办理业务的通知
关于开展“骏马奔腾,锦绣前‘程’” 南京工程学院2026年迎新年游园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