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将于202012月期满。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07号)要求,现将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期间,培养对象出国在外的,回国后补充考核;培养期内省内调动的,由新单位考核,原单位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调出。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品质与道德品行、专业素养与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等。

2.等次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三、考核组织和推荐名额

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人才办负责,省教育厅汇总所有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上报,推荐优秀无名额限制。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先进行考评,推荐为优秀等次人选需上报全部材料,其他等次人选只需上报汇总表。我校可推优1人。

四、考核材料及相关要求

1.所有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以下简称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

2.学校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推荐后,培养对象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填报。

3.二层次培养对象以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在系统中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及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请统一放置于材料袋内,并在材料袋上粘贴《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

4.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不再退还。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15日前将期满考核表(附件1)、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szk@nj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4.《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人事处

202069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