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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学校完善治理机制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申报类型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性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人要能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重复申报。

(一)申报人要求

1.课题主持人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近三年在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或有“终止撤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2.申报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一般课题主持人职称级别不限。

3.凡有在研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主持人仅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每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

(二)申报选题要求

1.课题申报须根据《2021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选题。凡课题申报脱离指南、脱离校本校情或属于教改课题,不得申报2021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

2.课题申报人须结合各自的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等具体情况,立足校本校情,按照指南进行选题。课题选题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并非具体的课题名称,申报人应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合适的课题名称

(三)申报材料要求

1.课题主持人填写《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须在封面相应位置注明课题选题指南编号(如:若依据指南“YB-1.专业建设与教育教学研究”中“1.1应用型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与实践教学体系”申报课题,指南编号应填写“YB-1.1”)和申报类别(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不得兼报指导性课题;一般课题可兼报指导性课题,兼报时须在指导性课题位置打“√”,凡未填写“√”的视为不兼报,则不能转为指导性课题立项。

2.《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见附件3)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组成员相关的个人信息、单位名称、专业名称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否则,将取消课题申报资格。

3.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单位应对课题进行初评并在申报表(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二、课题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1.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每项经费资助额度10000元;

2.一般课题不超过35项,每项经费资助额度4000元;

3.指导性课题不超过15项,研究经费自筹。

三、课题研究期限和验收条件

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最多可延长1年,研究时间超过3年将予以终止撤项。课题结题验收研究成果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1.论文等研究成果关键词、内容须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并标注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目号,否则,将不作为课题结题验收的有效成果。

2.课题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关键词、内容与课题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包含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及以上。

3.重点课题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咨询报告1份;一般课题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指导性课题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相关学术会议交流论文1篇及以上。

四、注意事项和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对课题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在202198日前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单面打印,一式3份)、《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双面打印,一式3份)和《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北楼404室),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以word文档格式统一发送至邮箱:gjyjs@njit.edu.cn

联系人:李俊秀,联系电话:86118499


附件:

12021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3.课题论证与设计活页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71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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