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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见效,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3号)要求,现将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业态的创新。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平台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独立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

4.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具体要求

1.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限1个。由于省教育厅申报名额有限,鼓励通过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

2.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编制《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报《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

3.申请报告、申报汇总和申报数据表表均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须用Excel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申报高校和项目名称。

4.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kyjg@nj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86118847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与产业处

2021年8月26日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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