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30 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提升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基层党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和党政同责意识,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要强化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党员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要注重示范引领,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工党〔2021〕93号),主动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新情况,不断创新优化基层组织设置;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创新,努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南京工程学院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南工党〔2021〕34号),确保联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于4月8日前将本学期支部党员活动日方案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南工党【2021】9号)文件精神,加强日常考察和政治审查,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学生党员发展原则上每年分两批次进行,发展时间分别为5月和11月;请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于4月8日前将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行政南楼323),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zzb@njit.edu.cn,学校对各单位上报计划进行审核统筹后正式下达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指标。请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

四、扎实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和指导预备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和学习实践,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要及时办理转正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相关制度规定上报审批或备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贴近党员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党日活动;切实抓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组织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进行专题组织生活,进一步学习党章和有关制度文件,增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主体意识,督促毕业生党员认真遵守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毕业时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五、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南京工程学院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南工党组【2020】61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党费必须按月交纳,各二级基层党组织须于每月20日前汇总本单位党费后汇入学校党费专户,并将收款通知单、各支部党员交纳党费明细纸质稿交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稿发组织部邮箱。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于4月8日前做好本单位党员2022年党费重新核算工作(年内一般不再变动)并报组织部备案。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申报表

3.发展学生党员计划表

4.预审通过人员备案表

5.新发展学生党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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