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2〕385号,详见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1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领域。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工程研究中心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拥有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4.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能为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提供支持。
5.鼓励工程研究中心采用法人形式组建和运行,未采用法人形式组建的,必须与依托单位在人、财、物,尤其是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上保持清晰边界,指标数据能够独立核算、有据可查。
6.鼓励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社会投机机构共同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科技成果所有权必须归属工程研究中心或依托单位。
三、具体要求
1.我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的限额为1个。申报名额有限,鼓励通过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
2.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编制《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填报《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
3.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6套(需签章齐全;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不采用上下册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另附电子版光盘一张(申报汇总表、申报数据表采用Excel形式,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Word版、PDF版)。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盘上须记号笔注明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学校名称和工程研究中心名称。
4.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6日,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邮箱kyjg@nj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班老师
联系电话:86118863
附件:
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材料
科技与产业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