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精神,本批申报中共有290家企业面向相关专业与产业方向发布支持项目。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教师和学生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基于学校事业发展、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学生均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进行申请。
二、申报流程
1.教师、学生在申报项目时,应按照《南京工程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1〕14号)中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
2.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采用滚动申报形式。
(1)6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9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9月30日以后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
三、申报时间
1.即日起“项目负责人”均可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网站上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完成网上申报后,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审批表》。
2.如参加第一批次申报,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经教学单位审核通过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6月25日前提交经企业盖章的项目合作协议。
3.如参加第二批次申报,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经教学单位审核通过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9月25日前提交经企业盖章的项目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需要标注申报批次,由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纸质文件请按规定时间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yk@njit.edu.cn。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审批表》在教学单位留存备查。
5.不受理未经教学单位推荐、不在教学单位《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内的个人申请。
联系人:李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86118037 办公地点:行政北楼212室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2.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3.南京工程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审批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