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上半年在职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采用“投递”方式进行。
一、投递地点及时间:
门诊部一楼南大厅
6月13-15日 8:00—11:30 13:30—16:30
二、注意事项:
1.请将发票原件(含电子发票及明细)预先按发票日期排序并粘贴好,在上述指定时间投递门诊部一楼;
2.电子发票必须是首次报销,若审核查重时发现为重复发票,直接剔除;
3.住院费用报销除发票外还需提供住院清单,无清单不予审批;
4.经审批过的特殊用药,请附审批复印件;
5.2021年末次报销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请于本次投递,此后将不再报销2021年度的医药费用。
6.投递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投即离,不要聚集。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6月8日
上一篇: 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涉外办学研究委员会2022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开展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中期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