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医药费报销采用“投递”方式进行。
一、投递地点及时间:
1.离退休教工
东校区卫生所10月24日 8:30—11:00 13:30-15:30
西校区卫生所10月26日 8:30—11:00 13:30-15:30
竹山路卫生所10月28日 8:30—11:00 13:30-15:30
博学苑老干部活动室10月26日 13:30-15:30
2.在职教工及统筹子女
新校区门诊部一楼南大厅10月27日-28日 8:00—11:30 13:30—16:30
二、注意事项:
1.请将发票原件(含电子发票及明细)预先按发票日期排序并粘贴好(门诊发票与住院发票分开粘贴),在上述指定时间投递至指定地点;
2.住院费用报销除发票外还需提供住院清单,无清单不予审批;
3.电子发票必须是首次报销,若审核查重时发现为重复发票,直接剔除;
4.经审批过的特殊用药,请附审批复印件;
5.投递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投即离,不要聚集。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