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南京工程学院-奥卢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弘扬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起到以教风促学风的作用。经与奥卢大学共同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工程学院-奥卢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届“教师荣誉名单”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在中芬合作办学项目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
2.有道德情操。能坚守高尚情操,为人师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还应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要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滋润学生的心田。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
5.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评选:
(1)师德师风存在问题者;
(2)近三年有教学事故发生;
(3)近三年学生评教排名后30%;
(4)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6.外方教师参照以上条件,但必须符合双方对教师、教学和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8名,分别为7名专任教师(从事公共、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1名为辅导员或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如科研、学科、党建和社会实践等从事教育引导和指导、服务工作等)。专任教师中,外方教师不少于3名。
四、评选组织机构
评选由中芬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质量监控委员会委员和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人:宿静瑶,联系电话:025-86118330
五、评选办法与程序
坚持“学生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公正、诚信推选。
1.班级提名(10月31日-11月4日)。按班级召开班会,对照评选条件,通过班级自主提议、民主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本班级同学最喜爱的教师,上报学院。其中19级每班可推荐4-5名,20级每班可推荐3-4名,21级每班可推荐2-3名。
2.评选小组初审(11月7日-11日)。评选小组对各班的推荐名单进行汇总,确定12名候选教师名单,在征得被推荐教师本人同意后,报奥卢大学和各院系党政联席会审核。
3.线上投票(11月12日-16日)。候选教师事迹在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相关平台上展示。学生通过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4.评审小组复核(11月17日-21日)。小组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8人入选“教师荣誉名单”。
5.公示(11月22日-28日)。评选结果将在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相关平台上公示。
六、表彰
学校将对入选“教师荣誉名单”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事迹宣传。
附件:“教师荣誉名单”评选活动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芬合作办学项目联合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