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江苏省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57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2年11月4日)。
3.在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在学校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学校就业信息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各学院(中心)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链接:http://www.jszzb.gov.cn/col83/83125.html)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学院(中心)党组织提出申请。
3.学校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学院(中心)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选调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6.笔试、面试。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选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7.确定考察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8.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9.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10.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11.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12.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3.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学院(中心)二级基层党组织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中心)于2022年11月2日前将《选调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党委盖章)文本报送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通过奥蓝发送。
联系人:崇佳琪,联系电话:86118079。
附件:
1.选调高校名单
2.选调职位简介表
3.选调推荐人选名册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