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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45号)要求,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

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问卷调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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