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2-12-27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安排,综合疫情因素,对2022年度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安排做以下调整:

1.原定于2023年1月4日、5日、6日各校区报销“投递”的地点、时间不变;

2.下学期开学后将增加一次报销“投递”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