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安排,综合疫情因素,对2022年度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安排做以下调整:
1.原定于2023年1月4日、5日、6日各校区报销“投递”的地点、时间不变;
2.下学期开学后将增加一次报销“投递”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上一篇: 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四号门交通管制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专利转让/许可的公示(限校内访问)
省委巡视公告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第二十一届教职工乒乓球团体赛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4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的公示
“丹青妙手绘龙腾盛世 光影定格展国梦华章” 关于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画摄影剪纸优秀作品征集展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学期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全校网络和数据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