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安排,综合疫情因素,对2022年度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安排做以下调整:
1.原定于2023年1月4日、5日、6日各校区报销“投递”的地点、时间不变;
2.下学期开学后将增加一次报销“投递”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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