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平稳、安全、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职工返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2月18日(星期六)。
二、做好健康监测。全体教职工应于开学返校前一周,做好每日健康自测并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备。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疑似症状,请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所在部门(单位)并延迟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工作。
三、做好健康台账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健康跟踪调查,建立“四本台账“,即基础疾病台账、心理健康台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新冠病毒感染台账。
请广大教职工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做好日常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南京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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