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日期:2023-02-19 来源:

2022年度最后一次教职工及统筹子女医药费报销仍采用“投递”的方式进行,投递地点、投递时间安排如下:

一、投递地点及时间

(一)离退休教工

东校区卫生所2023年2月22日 8:30—11:00 13:30-15:30

西校区卫生所2023年2月23日 8:30—11:00 13:30-15:30

竹山路卫生所2023年2月24日 8:30—11:00 13:30-15:30

(二)在职教工及统筹子女

新校区门诊部一楼南大厅

2023年2月22-24日    8:30—11:00 13:30—15:30

二、注意事项

1、请将发票原件(含电子发票及明细)预先按发票日期排序并粘贴好(门诊发票与住院发票分开粘贴),在上述指定时间投递至指定地点;

2、住院费用报销除发票外还需提供住院清单,无清单不予审批;

3、电子发票必须是首次报销,若审核查重时发现为重复发票,直接剔除;

4、经审批过的特殊用药,请附审批复印件;

5、2022年所发生的医药费请于本次投递完毕,此后将不再报销2022年度的医药费用。

6、投递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投即离,不要聚集。

门诊部、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