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近期将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阶段: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
学校复查阶段: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二、检查内容
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宿舍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车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始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毫不放松抓好安全工作专项整治。
2.围绕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到位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自查报告经部门 (单位) 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月28日前交保卫处(行政北楼108)。
3.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将对各部门 (单位) 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