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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2.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4.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5.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6.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

1.各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同时填报《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学校审核后,按申报限额集中推荐,并组织系统填报。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1份及汇总表于31716:0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与产业处,汇总表请注明依托重点实验室名称以及所属领域。

2.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项目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32416:00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86118986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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