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该奖项评选推荐工作启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可以根据类别推荐相应奖项。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数量(三类总数):10项。
三、有关要求
本奖项推荐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见附件2)执行。鼓励学校推荐青年科学家参评。
(一)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同一人仅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兼报。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由主要完成单位组织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含内设机构)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二)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1.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
2.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尚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或批准的;
4.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
四、校内遴选
请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并在申报承诺书(附件4)上签字。
请于11月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含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科技与产业处成果与大项目办公室(行北41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86118864
邮箱:kygl@njit.edu.cn
五、材料公示
经校内遴选的成果相关信息将在科技与产业处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经校内遴选公示的成果,其负责人按照申报奖种的申报须知及有关要求,完善申报材料,于11月14日前报送通知要求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材料。
时间紧张,有意申报的老师和团队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与科技与产业处联系,便于科技与产业处进行时间节点提醒和服务。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
3.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
4.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申报承诺书
5.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