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着力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我校与江苏企业联合开展科技研发,促进我校成果转化,推动江苏企业技术创新,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3〕16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为2022年和2023年科技副总实施的合作项目,或在第二届江苏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达成的合作项目,或通过参加江苏省“专利(成果)拍卖季”、“J-TOP创新挑战季”技术交易活动促成的合作项目,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合作双方已经签订了责权利明确的“五技合同”(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并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了合同认定登记,同时上传了合同及发票。
2.有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以来已立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申报,向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申报。
2.“项目申报书”应在网上填报,网上填报请登陆技联在线网站(https://jlzx.jspc.org.cn)→科技副总专区→按提示填报。网上填报完成(且网上显示初审通过)后,请将网上自动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签名、盖章后,报送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审核。
3.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请2022及2023年科技副总入选对象、获得第二届省产学研合作大会备案登记编号、通过技术交易活动促成合作项目的相关人员填写附件2,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ttc@njit.edu.cn。
2.近期科技与产业处将根据汇总情况组织申报指导活动,未申报人员可培训后申报。
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各设区市截止时间有差异,具体咨询合作企业所在地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3〕169号)。
联系人:李瑞,86118980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3〕169号)
2.申报信息表
科技与产业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