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0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2/2023学年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2022/2023学年应予公开的事项,共10大类50项,公开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详见《南京工程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附件1)。

二、办理流程

1.信息整理及保密审查(11月8日-11月10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一梳理准备应予公开的各类文件。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附件2),附公开文件完整纸质稿,请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校长办公室机要保密科(行政南楼316室)统一集中审核。如有以往年份应予公开但未及时公开的事项信息,请随同本次信息公开工作一同办理。

2.资料上传及信息核对(11月11日-11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员及时登录南京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网的后台网址http://202.119.160.30:8080/system/login.jsp,上传公开文件资料。上传完成后,请务必点击南京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s://info.njit.edu.cn/)各自部门、单位所负责的版块,查看上传信息是否完整无误。核对结束后,把信息公开事项所对应的详细网址填写至附件1表格中,发至校长办公室邮箱yuanbanjyk@njit.edu.cn。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员逐一对照本部门所负责的应公开事项清单梳理文件,确保信息公开事项完整。

2.各部门、各单位如有涉及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的重大事项变更,请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

3.信息公开网账号密码如有遗忘,请联系校长办公室查询获取。

联系人:蒋伟,联系电话:86118096。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2.《南京工程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校长办公室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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