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中心):
2024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请我校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的子女(以下简称统筹子女),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
统筹子女只有在成功参保并按时缴费后,方可按照“男单女双”的原则享受学校医疗补助待遇,参保费用自理。
附件:统筹子女医保缴费具体操作
门诊部
医保办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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