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11月29日-12月8日(双休日除外)8:30-11:00 13:30-16:00
二、报销地点
计划生育办公室(门诊部205房间)
三、注意事项
1.按照“男单女双”的原则,今年报销在编男教工(含人事代理)计划内生育子女的保育费用。
2.报销发票是幼儿园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报销项目名称是保育费(保教费),报销标准是100元/月,报销时在发票右上角注明教工的姓名与工号。
3.未备案的教工子女需在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案后才可享受子女保育费的报销。
咨询电话:86118053
门诊部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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