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11月29日-12月8日(双休日除外)8:30-11:00 13:30-16:00
二、报销地点
计划生育办公室(门诊部205房间)
三、注意事项
1.按照“男单女双”的原则,今年报销在编男教工(含人事代理)计划内生育子女的保育费用。
2.报销发票是幼儿园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报销项目名称是保育费(保教费),报销标准是100元/月,报销时在发票右上角注明教工的姓名与工号。
3.未备案的教工子女需在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案后才可享受子女保育费的报销。
咨询电话:86118053
门诊部
2023年11月27日
上一篇: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健步强体魄,聚力建新功”校园健身走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推荐南京工程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拟推荐申报公示(限校内访问)
关于2025年暑期集中办理临时校园卡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南京工程学院“同惠杯”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5年暑期校园工程项目改造及后勤保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暑假学校及各部门值班安排
关于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及网络与数据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