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南工党〔2023〕24号)要求,请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梳理“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落实情况,认真填写“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反馈表,请于2023年12月11日(周一)前报党委办公室,纸质稿交行政南楼305室,电子稿发送至dangban@njit.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请注明“XX部门(单位)+我为师生办实事”。党委办公室将对完成情况及实践效果进行抽查复核。
联系人:吴老师,86118826。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主题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反馈表
党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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