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学校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建设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征程中收获了一项又一项丰硕成果。为集中宣传展示学校2023年度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全校师生的精神风貌,提高师生关心学校发展、熟知学校大事的主人翁意识,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十件大事”评选活动。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3年1月1日以来,学校在党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有开创性的大事。
二、评选条件
1.影响力。推荐的学校大事,在全校、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2.关注度。推荐的学校大事,引起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3.重要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对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事业发展有着突出贡献。
4.开创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在学校发展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对今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5.真实性。推荐的学校大事必须客观真实。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基层推荐。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征集2023年全校范围内的大事。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征集评选活动,并将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征集事件条目进行汇总,单位推荐不超过10条。
2.征求意见。党委宣传部将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大事汇总后,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20件候选大事。
3.公开投票。将20件候选大事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投票,投票情况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依据。
4.评选结果揭晓。学校“2023年度十件大事”将在2024年1月揭晓并同时在《南京工程学院报》、校园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上发布。学校将筛选出投票与最终结果符合度高的师生校友,赠送精美校园文创产品。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要求,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和推荐工作,并对推荐参评的大事进行审核、把关。
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并及时动员教职员工踊跃参与,充分发掘学校亮点和特色大事。
3.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基层党组织需填写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推荐理由表述言简意赅,推荐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yuanbao@njit.edu.cn。
联系人:安雪;联系电话:86118837。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度十件大事”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