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8 来源:

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目标管理办法》(南工党〔2020〕75号),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育教学单位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自评打分,对需要解释的内容进行说明。

2.请各党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提交年度述职报告,重点就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主要工作等方面阐述,字数在1000字以内。同时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自评打分,提交测评表及相应材料。

3.各部门、单位的测评表、说明及报告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并请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

上述材料请于12月15日前送至行政南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办邮箱yuanban@njit.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6118827。


附件:

1.《南京工程学院二级单位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方案》

2.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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