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第十八届体育运动会安排,运动会期间4月18-19日(第8周周四-周五)课程教学活动暂停。为确保运动会及相关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现将运动会期间教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运动会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运动会举办期间属于正常学习和工作时间,各教学单位须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2.运动会期间全部课程教学活动暂停,教务处于4月17日(第8周周三)办理停课手续;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合适时间补课,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补课手续。
3.在非运动会举办期间,因参加运动会相关筹备活动需要请假的同学由体育部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向授课老师报备。
4.若因运动会举办时间调整或天气原因致使运动会不能如期举行,全校师生根据课表安排正常上课。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
上一篇: 关于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联重大应用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电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6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的通知
关于开展女教职工书香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5年宁惠保线下理赔申报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南京工程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校内环境禁止使用开源AI智能体(OpenClaw)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