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1-2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24年度教职工子女幼儿园保育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122—1218日(双休日除外)

8:30—11:0013:30—16:00

二、报销地点

计划生育办公室(校医院205房间)

三、注意事项

1.按照“男单女双”的原则,今年报销符合国家政策计划内生育的在编及人事代理女教工子女的保育费。

2.报销发票是幼儿园开具的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式发票,报销项目名称是保育费(保教费),报销标准是100元/月,报销时请在发票右上角注明教工的姓名与工号,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处打款至工资卡内。

3.未在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案的教工子女需备案后才可享受子女保育费的报销。

咨询电话:86118053

校医院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