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学校就业工作服务水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就业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典型示范”的原则。
二、评选名额及评选对象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5个,主要从各二级教育教学单位中产生。
(二)就业工作集体单项奖:
1.就业工作奋进奖:3个,主要从各二级教育教学单位中产生。
2.升学出国奋进奖:3个,主要从各二级教育教学单位中产生。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15人,主要从学校和各二级教育教学单位就业工作负责人、就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对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中产生。
(四)就业工作典型案例:
评选10个,要求为各二级教育教学单位在就业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举措,能为全校推进就业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员促就业措施有力。学院领导重视,落实“一把手工程”,高质量完成就业工作,毕业生满意度高。
2.高质量开展就业指导,组织职业规划及就业指导活动,积极动员学生参与职业规划大赛并取得佳绩;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困难学生台账,推动困难群体就业成效明显。
3.积极开展访企拓岗,开拓就业渠道与岗位;及时传达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学生参与招聘会,主动邀请企事业单位参加学校大型招聘会,常态化举办学院专场招聘或宣讲会。
4.完善就业工作规划与制度,在就业市场开拓、帮扶、就业力提升、考研升学、基层就业等方面扎实创新、成效较好。
5.深入调研社会需求,开展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根据结果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培养质量。
(二)就业工作集体单项奖:
1.就业工作奋进奖:学院推动毕业生就业方面成绩突出,高效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工作,就业市场建设、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等方面较上一年有较好提升。
2.升学出国奋进奖:学院推动升学出国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升学出国指导、录取质量等方面较上一年度有较好提升。
(三)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模范守法、品德良好,贯彻就业方针政策,政治素养与政策水平较高。
2.工作投入、责任心强,积极推荐就业、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有亮点、有实绩,学生评价高。
3.做好就业服务保障,积极拓展就业市场、热情服务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信息推送及时,招聘活动活动组织周密,用人单位满意。
4.其他对推动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情形。
(四)就业工作典型案例:
1.真实性。案例基于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践,所有数据、措施、成效均有据可查,无虚构情节、夸大成效或编造数据等情况。
2.创新性。案例围绕推动离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成效。
3.示范性。案例能反映当前高校就业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或难点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为全校推进就业工作提供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择优推荐。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集体单项奖一般不重复申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限报1人。就业工作典型案例均可申报。
2.严格执行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规定,经核查发现此类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二)材料申报
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集体单项奖申报分别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和《南京工程学院就业工作集体单项奖申报表》(附件2),并形成25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思路、工作成效及相关数据支撑、具体举措及创新点,不足之处及努力方向。申报材料主标题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主标题下学院名称用小三号楷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行间距28磅,正文中的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楷体。材料中可插入清晰度高的图片不超过5张。所有材料都不需要另附佐证材料。
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
3.就业工作典型案例提交字数不超过3000字,配3-5张图片的典型案例。
4.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iuye@njit.edu.cn,联系人:田倩倩,联系电话:86118077。
(三)结果审定
由招生就业处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评审,研究拟定初步表彰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表彰单位及个人。
(四)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表彰并进行奖励,同时组织深入宣传和积极推广就业工作先进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积极营造全员关心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良好育人氛围。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