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全面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及学校安全稳定会议要求,保障期末及寒假期间校园平安有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寒假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1.自查自纠。2026年1月14日前,各部门(单位)完成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2.学校检查。2026年1月15日至16日,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开展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等)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施工动火作业是否履行报备审批;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管理。
2.电气安全。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有无老化、破损、受潮等问题;电气设备有无过热、烧损等现象,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3.宿舍安全。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人走仍在长时间充电、乱丢烟头、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以及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是否违规在室内、楼梯间、门厅、建筑架空层、地下室、消防疏散通道等部位停放和充电;集中充电场所是否配备灭火器材;停放位置是否与建筑主体保持安全距离;停放区域是否存在堆放可燃杂物的现象。
5.食品及燃气安全。食堂食品采购、储存、留样及餐具消毒是否符合规范;燃气设备及管道是否存在泄漏、老化等隐患;假期停业前是否落实安全关闭措施。
6.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双人双锁及台账管理;压力容器(含气瓶)是否固定稳妥、阀门关闭;通风、防火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实验室废弃物是否按规定转运至学校暂存点;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是否落实管控措施(水电气关闭、门窗锁闭等)。
三、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抓实隐患整改。各部门(单位)对照检查重点,研判安全风险,抓实自查,责任到人,对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限期销账,确保整改闭环。
2.强化安全警示,提升防范意识。各部门(单位)在寒假前组织一次安全警示教育,通过线上推送、班会等方式提醒师生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等重点事项,增强防范与自我保护能力。
3.严格值守备勤,妥善应急处置。寒假期间,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在岗通讯畅通;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校园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