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3-09 来源: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19号)(附件1),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高校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二、组织方式

1.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课题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5%

2.限项要求:本项目我校限项2项,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落实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三、经费要求

每个项目省拨经费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节点

1. 各单位按要求组织老师参照申报书模板(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

2. 各单位于2026年3月25日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五份)报送至行北408,电子稿发送至kygl@nji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拟推荐项目。

4. 拟推荐项目负责人于4月13日16:00前完成系统填报。

5. 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于4月15日前集中推荐至上级部门。

联系人:李小飞    电话:86118986


附件:

1. 《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19号)

2. 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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