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4-13 来源:

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34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实施期满后具备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 技术研发”作为后缀,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3.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申报单位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4.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经费预算不简单按省财政资金控制数和自筹比例设置。

二、组织方式

1. 部省属本科院校的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重点项目须经行业(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每个指南方向推荐项目数不少于3项。面上项目由设区市和县(市)科技局、部省属高校院所组织推荐,各推荐主管部门推荐数不超过2项。

2. 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3.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 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节点

1. 请申报人员参照申报书模板(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各单位于2026年4月23日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五份)报送至行北408。逾期不再受理。

2.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拟推荐项目。

3. 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填报。

4. 科学技术处进行形式审查,按要求集中推荐至上级部门。


联系人:李小飞    电话:86118986


附件:

1.《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34号)

2. 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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