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29 来源: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6〕2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夏季及暑假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对暑假前安全检查及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暑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暑假来临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组织全覆盖的自查,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和场所环境进行自检自查,对实验室内各项危险源做好妥善安排处置。

特别注意,当前正值夏季须严防高温与直射风险,高温、阳光直射易引发化学品变质、气体膨胀、设备过热,进而导致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强化极端天气应对,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强化值班值守与现场巡查,极端天气期间暂停户外及各类高风险实验,视情封闭实验室并组织人员撤离。规范毕业季管理,毕业季人员流动频繁、实验物品交接量大,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风险凸显,各单位须严格规范离校管理流程,全面做好物品清退、交接管控工作。

二、严格防范,做好假期实验室封闭工作

假期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验室的封闭工作。

三、加强教育,做好假期开放实验室申报备案工作

暑假期间确需开放的实验室,经教学科研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并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做好每日安全巡查与记录。要合理安排实验进度,尽量避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和夜间实验;若确需开展夜间实验和过夜反应的,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开展实验时,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不得单人进行实验。假期开放实验室必须有教师值班,进行指导。要加强实验安全防护及过程管理,开展实验时须穿着材质合适的实验服,按需佩戴能有效防护的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

四、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假期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核验重要危险源管控、安全自查整改闭环、风险台账动态更新及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等关键环节,坚持即查即改、不留死角,切实筑牢假期实验室安全防线。

五、其他工作

请各单位自查后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和《南京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8日前将电子版(Excel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lab@njit.edu.cn(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也可上传到系统)。


联系人:刘老师、向老师,联系电话:86118856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南京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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