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审批,2026年度选派4名人员赴境外研修,其中学术研修3人,中芬合作项目1人,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选派的赴境外研修人员学术研修应于取得资格后一年内,即2027年8月31日前派出,中芬合作项目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派出。逾期未派出,或在派出有效期内选派人员又获得其他资助出国留学的,选派资格将自动取消,学校不再接受延期派出的申请。
二、获得选派资格人员按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并按规定办理出国任务批件、签证、签订协议等手续。
三、派出人员必须按期回校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者,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并附上国外导师邀请函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只能申请一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工资停发,且不享受学校津贴、福利待遇等。
四、教师回国1年内完成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视情况追回已资助费用。
附件:202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教师境外研修选派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