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单位初核、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校学位委员会审定,以下16位教师具备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赵锦芝 贾文华 韩亚丽 巴志新 章晓波 杲东彦 李军 陆旦宏 骆皓 陈桂 焦良葆 陈瑞 张建德 张玉春 王玉国 胡申华
公示时间: 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6日
联系人:陶然,联系电话:86118780
研究生处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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