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自新校区投入使用以来,我校一直禁止大学生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但近年来,大学生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数量呈增长之势,也给校园交通带来了不少安全隐患。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电动车充电也易引起火灾事故。为切实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一以贯之地维持学校交通安全,学校保卫处决定自下学期起,禁止学生在校内行驶电动车、摩托车。请拥有相关车辆的学生暑假前妥善处理或者带回家中,并请相互转告。开学后,保卫处将对校园内的学生电动车、摩托车一律进行查扣。
保卫处
2016年6月12日
上一篇: 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人选公示
下一篇: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
关于做好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拟推荐申报公示(限校内访问)
关于2025年暑期集中办理临时校园卡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南京工程学院“同惠杯”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5年暑期校园工程项目改造及后勤保障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年暑假学校及各部门值班安排
关于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及网络与数据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