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工:
现将2016年上半年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4月28日-4月29日 5月26日 -5月27日
6月23日-6月24日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2015年末次报销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今年4月份报销时办理,此后将不予报销2015年的医疗费用。
2、在职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能在新校区门诊部报销。
3、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门诊部
财务处
2016年4月21日
上一篇: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第四届数学建模竞赛(暨2016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第四届数学建模竞赛(暨2016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APP摸排与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办理统筹子女2025年度医疗补助的通知
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开展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测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