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参保大学生于2015/2016学年寒假期间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
2、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及发票(均为原件)
办理日期: 2月22日-----3月11日(周一至周五)
8:30 --11:00 13:30 --16:00
办理地点:校门诊部二楼208室 大学生医保办
咨询电话:86118055
医保办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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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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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教职工子女暑期托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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