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部门:
2016年公费订报工作已经开始,公费订报规定如下:
一、处级部门可订两份报纸。(南京日报、新华日报任选一份;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任选一份)
二、教研室、独立建制的实验室可订一份报纸。
三、产业实体、独立核算的部门自行订阅。
四、寒暑假期间停订各类报纸。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填写好《南京工程学院公费订阅报刊统计表》(见附件),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于10月16日前报党委宣传部,电子稿发送至xcb@njit.edu.cn。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南京工程学院公费订阅报刊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9日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5年度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名单和第二批出版名单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