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参保大学生自2015年7月13日至8月28日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工行卡(在财务登记的银行卡)
2、住院: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明细及发票原件、工行卡(在财务登记的银行卡)
办理日期:9月1日-----9月6日 (节假日除外)
9月11日-----9月25日(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3:30 --16:00
办理地点:校门诊部二楼 医保办
咨询电话:86118055
医保办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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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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