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育教学单位:
经本人申请,人事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现将2015年度校派专业教师境外研修的院校和研修时间确定如下(学校渠道联系)。请有关教育教学单位通知到具体培训进修人员,协调好培训进修人员的工作和学习安排,严格按照所确定的境外院校和研修时间办理各项手续。如需变动,请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86118829。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7月10日
上一篇: 关于升级调试学生公寓楼宇汇聚交换机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升级调试学生公寓楼宇汇聚交换机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APP摸排与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办理统筹子女2025年度医疗补助的通知
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开展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测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