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离退休教工:
为了方便离退休教工缴纳老校区门诊取药自费部分的金额,经门诊部和离退休工作处协商后决定,截至2015年4月30日尚未缴费的人员,将不再收取现金,由财务处从六月份工资中代扣。从明年起,老校区门诊自费金额均从工资中代扣(离退休教工在新校区取药,需当场缴费)。对扣款金额有疑问者,可以到各老校区卫生所查询。
请相互转告。如有不便之处,请多多谅解!
致礼!
门诊部
离退休工作处
2015年4月16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15年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的公示
关于开展中国电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6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的通知
关于开展女教职工书香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5年宁惠保线下理赔申报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南京工程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校内环境禁止使用开源AI智能体(OpenClaw)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