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2013/2014学年参保学生自2014年1月19日至2月22日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 门诊:发票、就诊病历、校医院病历、工行卡
2、 住院: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及发票原件
(出院小结需复印留存)
办理日期:3月3日-----3月14日
8:30 --11:00 13:30 --16:00
办理地点:校门诊部二楼 医保办
咨询电话:86118055
门诊部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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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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