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领域及开课院(部):
按研究生处《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的通知》(2013年3月7日)要求,将对2012级两个领域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已开课的课程(公共课、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见附件一)进行合格课程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验收标准与要求
(一) 合格课程按《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合格课程验收标准体系》(见附件二)进行。
(二)公共课由开课院(部)组织验收,研究生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三)专业课、专业选修课由各专业领域组织验收,研究生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2、时间要求
各专业领域及开课院(部)在10月16日前组织完成课程验收,并将课程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陶然,电话:86118089,邮箱:ypyb@njit.edu.cn。
研究生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在10月21日-10月25日期间进行抽查。对合格课程建设完成较好的课题负责人将给与一定的奖励。
研究生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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