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教职工的合理医疗,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增加明基医院、钟山医院、江北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我校医疗定点医院,报销政策与其他定点医院相同。
本规定从2013年7月起执行,2013年7月之前的医疗费单据仍按照以前的规定报销。
门诊部
2013年7月8日
上一篇: 关于设置工业中心教务秘书岗位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廉政文化作品的通知
计划停水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五五”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度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算法主题赛(AI+能源)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