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教职工的合理医疗,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增加明基医院、钟山医院、江北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我校医疗定点医院,报销政策与其他定点医院相同。
本规定从2013年7月起执行,2013年7月之前的医疗费单据仍按照以前的规定报销。
门诊部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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